公司出台物资采购监督办法
创新国企廉洁从业风险防范措施
2017年4月22日,为了切实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公司出台了《广西百色右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监督暂行办法》,旨在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公司经营活动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进行。
暂行办法按金额大小及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将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及非公开招标。公开招标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对非公开招标的物资采购实行集体审议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效能督查和物资使用等部门组成物资采购议价或竞争性谈判小组,审议物资采购供应商资质及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物资采购议价或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对物资采购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全程监督。其中,事前主要监督年度计划和预算情况;当月和下月采购情况;生产厂家(供应商)准入制实施情况;选定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及多家备选供货厂家(代理商)情况;公开招标信息、文件的规范和合理性等方面情况。事中主要监督非公开招标采购选择供货厂家(代理商)的议(询)价或谈判过程;公开招标评标人员是否具有广泛和技术合理性;公开招标评标过程是否规范、严谨、保密、公平和公正等情况。事后主要监督供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供货物资验收、检验、入库和资金拨付情况;物资使用和质量情况等。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
暂行办法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把采购物资“质量、价格、验收”关,对违反程序、规定和违纪甚至违法采购物资的,责令停止采购并及时处理。
(李雅雯 陈钦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