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色市龙景区六合路工程已由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百发改投资(2020)1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百色国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百色市龙景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道路工程,起点K0+000 与龙旺大道(现状)相交,由北向南走向,终点K0+541. 61与沙洲路(现状)相交,道路全长541.61米,实施桩号范围为: K0+023. 933~K0+530. 55,实施道路总长506.617米,红线宽度20米,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绿化等工程(以初步设计批复后深化的图纸为准)。
合同估算价: 约 1431.9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为 18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1月至 2021年7月。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对本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设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施工阶段包括场地清表、三通一平、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安装、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整个工程施工及保修期维护等总承包范围工作。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中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道桥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